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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曾说:呃,好!
长沙的冬季永远是灰灰湿湿,仿佛每幢建筑上都能撕下一层灰色的霉皮。
我在淋着长沙的雨,不大,细细微微,像做蒸面时喷出的雾气,不会化开妆容,只会让脸像新鲜荔枝一样可人。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起,小九晴朗朗的声音响在手机里:曾曾今天夜里到长沙,参加他大学同学的婚礼,有时间的话,你陪他逛一逛。
你为什么不来?
没有时间,公司最近特别忙。
我在火车站的出站口等着曾曾。
我已经忘记了他长得是什么模样。
只记得他有着非常好的皮肤,小九曾那么甜蜜地告诉我:从来没有见一个男人有那么完美的皮肤,甚至比我的还要好。
嗨!我的身后响起了不确定的声音。
我扭头,看着白白净净的曾曾,将眼睛笑成了一弯新月。
很自然地,我将自己扑入他的怀抱,额头正好贴在他的面颊上,我说:你来了,真好。
他在我的拥抱下身体一紧,却没有推开我,任由我将他紧抱了六十秒。
他被我安置在华天,这是五星级宾馆,他吃惊地看着房间,说:你不用这么夸张吧。
房间里被我放满了红色的玫瑰,每一朵都鲜艳如血。
我拉他坐在床前,打开准备好的红酒,我说:我喜欢红色,它让我想起爱情的悲壮。
有一个故事不知道你听过没有?玫瑰原来不是红色的,她只是普通的小花,有着迷人的香气、锋利的刺,很少有动物或植物欣赏。
但是有一只夜莺爱上了玫瑰,它夜夜为她歌唱,在它的歌声中,她的花越开越艳,香气越来越炽。
终于有个冬夜,夜莺认为自己应该去拥抱她了,因为她在寒风中那么萧索,它要给她温暖,让她还能散发出芳香。
于是,它为她唱着歌,向她温柔地飞过去,用自己的身体来拥抱她,它忘记了她身上的刺,被她深深地剌中了心脏。
它痛苦,但是它不愿让玫瑰知道。
于是它继续歌唱,直到失去心跳。
跌落在地上。
玫瑰从此被夜莺的血染成了红色,她不知道夜莺为什么不再为她唱歌,她甚至以为夜莺已经变了心。
所以她努力地将花开得更艳,香气散发得更浓,她在用自己的鲜艳和芬芳来吸引所有生灵的注意,她以自己的**来等待夜莺的回心转意,却不知道,夜莺已经成了她根里最富足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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