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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父亲的三件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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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年4月里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故乡麦安仿佛陷入了某种**里,简直像新教徒又来发动一次拉罗舍尔的战役。
好些市民看见妇女们向大街那方向跑,听见孩子们在门口叫唤,就急忙披起铠甲,拿起火枪或者长矛,稳定自己那不很安宁的心情,朝着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赶去。
客店前面密密地挤着一大群人,大声喧闹,越来越多,都想探听发生了什么事。
在那个时代,陡然而来的恐慌是常常发生的,难得有一天,各处都平静无事。
也就是说,每天总有一两处城镇要把这类的乱子记入自己的案卷。
领主们彼此相打;国王和红衣主教为敌;西班牙和国王打仗。
此外,除了这些或明或暗、或秘密或公开的战争,还有盗贼、乞丐、新教徒、狼群以及大人物的跟班在和所有的人对抗。
所以城镇里的人都长期配备好武装,抵御盗贼,抵御狼群,抵御大人物的跟班,也时常抵御领主和新教徒,间或还抵御国王,不过从来不抵御西班牙国王和红衣主教。
由于养成了这种习惯,所以在上文所说的1625年4月里的第一个星期一,麦安的居民一听见闹哄哄的声音,并不问是否看见红黄两色的信号旗,或者黎塞留[1]公爵部下的号衣,就都急忙朝着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跑去。
到了那里,每个人都能看得出为什么**了。
原来有一个青年人……让我只用一两笔来勾勒出他的形象吧!
请各位想象堂·吉诃德十八九岁时的样子。
不过,这个堂·吉诃德并没有保护自己的胸部,没有披上铠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的击剑短衣。
衣服的颜色本来是蓝的,可现在却褪了色,变成一种难于描摹的,既像葡萄酒的渣滓,又像晴空的蔚蓝那样的色调。
脸是长长的,呈现出黑黄的色调,向外鼓起的面颊,正是足智多谋的标记;额骨上的肌肉非常发达,要辨别加斯科涅那地方的人,这是最可靠的指示,即使他们不戴那种没有帽檐的平顶软帽。
而我们这个青年人,他戴了顶软帽,帽子上还插了根羽毛。
他有双聪明的大眼睛和一个小巧的钩形鼻子,说他是个未成熟的青年,个子却太高一点;说他是个成年的汉子,又嫌太矮一点。
他身上的斜带下端挂着一柄长剑,这剑在他步行的时候撞着他的腿肚子,在他骑马的时候又擦着马凌乱的毛。
倘若他没有挂这柄剑,经验不足的人也许会把他看作一个赶长路的庄户子弟,因为我们的这位青年人有一匹坐骑,而这匹坐骑又非常引人注目:一匹倍亚仑出产的身材不大的马,从口齿上看是十二到十四岁,毛皮是黄的,尾巴是秃的,然而几条腿却都很强健。
尽管它在走着的时候,总把脑袋低垂过膝盖,却同样可以日走八法里,而不必使用翱带。
不幸的是,这匹马的这些优点却被它古怪的毛皮和很不得体的姿态遮掩得干干净净。
因此,在那个谁都自命为相马专家的时代,这匹身材不大的马在十多分钟前经过麦安的波让西门走进城里时,就造成了一种教人轻视的感觉。
人们因为轻视这匹马,同时也轻视起骑马的人来。
这种轻视同样使年轻的达达尼昂——这就是骑着另外一匹罗西南多[2]的堂·吉诃德的姓——感到难堪,纵使他是个很会骑马的人,也不能遮掩这样的坐骑给自己引起的可笑的一面。
所以,当他的父亲达达尼昂老翁把这匹马给他的时候,他一面接受,一面大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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