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七小说

曾经爱过的杜拉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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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上眼睛,阿尔萨斯、洛林、阿夫朗什……感谢主,这么多年,记忆像水洗一样,所有的字句还是一样地历历在目,色泽如新。

天哪!

我想这就是所谓忠贞。

“你此去经年,我心内成灰”

,如果哪天我的那本《情人·痛苦》辗转到你手上,在这页的页脚上,你可以看到我少年强识愁滋味的这句注脚。

少女时代就读过杜拉斯的人,这一生怎么可能再有波澜壮阔的爱情呢?所有的常规峰值在她面前都微不足道,这些间接经验的累积、过度发达的触媒、对爱情的臆想,是她头顶张开的一把伞,它隔绝了新鲜的光影与色彩,她只能活在它的荫蔽之中,体验第二轮的**。

爱的代价是什么?这就是。

《痛苦》是杜拉斯的战时日记,当时她的丈夫被关押在德军集中营里,她和她的情人,一起等待着他的归来。

几乎是在百分之一的概率里,她的丈夫获救了,180厘米的人,体重只剩下80多斤,骨头嶙峋突起,肘部几乎成了锐角,这个锐角眼见着要刺破皮肤;整夜的噩梦,流汗,辗转,哭泣……这一切——一个人复活的显微记录,也是另外一个人崩溃的病理切片,更是一段爱情被消耗完的账单,都被一双忠实的眼睛复制成文字,广为传播,包括进食初期,排泄物的颜色,杜拉斯写道,“是微绿的,不相信人居然能排出这样颜色的粪便”

当他彻底醒后,他说“谁再和我说起上帝,我就呸他”

,而她则说“我爱过你,可是我现在不能再和你生活在一起”

同年她生下一个男婴,这个孩子在伦理上叫让·安泰尔姆,在生理上叫让·马斯特罗,前者是杜拉斯丈夫的姓,后者则是因为她的情人——她是无比忠实于自己的女人,爱情自有其生命周期,会死掉才是它活过的唯一证据。

而她的选择是,放弃这个尸体,换个山头,寻找新的峰值,而不愿意让它苟存于婚姻的掩饰下。

她像孩子一样任性,像她的作品一样坚强。

她跋涉在漫长的艳史中,不断走向新的身体,破坏欲如同一种思想牢牢地扎根在她的欲望重心,而快乐只是接近这个重心,却永远无法抵达。

做完爱后,她翻身说:“完了。”

最重要的是,她是宣布终结的那个人。

她的聪明不外乎是常识和本能——肉体先于一切存在。

更进一步说,人类一切念头都只是从黏糊糊、软绵绵的肉中生发出来的,轻视肉体的倾向是十足幼稚的。

所以尼采才会说:“你肉体里的理智多于你的最高智慧中的理智。”

她的本能总是比她更清楚她需要什么,但问题是:节约亦是必须的,短暂的欢乐是容易的,但持久的、高强度的、有质量的生活,必须小心经营才能够获得——人们必须小心不能饕餮,那将使味觉退化……活下去,在平淡乏味的一天又一天里,保持着对生命的强烈渴求与**,才是真正考验人的事情。

而她,真的像孩子一样任性地纵欲,从不考虑爱能被耗尽的一日。

所以,在她晚年支离破碎的脸上,我们看到的是欲望透支后留下的废墟。

这是个线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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