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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八点钟,我正在酩酊之余,CT来了。
阔别十年,身经浩劫,他反而胖了,反而年轻了。
他说我也还是老样子,不过头发白些。
“十年离乱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
这诗句虽好,我们可以不唱。
略略几句寒暄之后,我问他吃夜饭没有。
他说,他是在湖滨吃了夜饭,——也饮一斤酒,——不回旅馆,一直来看我的。
我留在他旅馆里的名片,他根本没有看到。
我肚里的一斤酒,在这位青年时代共我在上海豪饮的老朋友面前,立刻消解得干干净净,清清醒醒。
我说:“我们再吃酒!”
他说:“好,不要什么菜蔬。”
窗外有些微雨,月色朦胧。
西湖不像昨夜的开颜发艳,却有另一种轻颦浅笑,温润静穆的姿态。
昨夜宜于到湖边步月,今夜宜于在灯前和老友共饮。
“夜雨剪春韭”
,多么动人的诗句!
可惜我没有家园,不曾种韭。
即使我有园种韭,这晚上也不想去剪来和CT下酒。
因为实际的韭菜,远不及诗中的韭菜的好吃。
照诗句实行,是多么愚笨的事呀!
女仆端了一壶酒和四只盆子出来,酱鸭、酱肉、皮蛋和花生米,放在收音机旁的方桌上。
我和CT就对坐饮酒。
收音机上面的墙上,正好贴着一首我写的,数学家苏步青的诗:“草草杯盘共一欢,莫因柴米话辛酸。
春风已绿门前草,且耐余寒放眼看。”
有了这诗,酒味特别的好。
我觉得世间最好的酒肴,莫如诗句。
而数学家的诗句,滋味尤为纯正。
因为我又觉得,别的事都可有专家,而诗不可有专家。
因为作诗就是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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