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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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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所见的清代商贩
一、前言
传统中国商人的角色主要是在通有无。
他们或肩挑,或骑马,或走船,将农工商品运到各处贩卖。
晚明以后,商业与长程贸易逐渐发展,到了乾隆朝,全国市场日渐成形,商人的活动范围也逐渐扩大。
当时除了著名的晋商与徽商外,还有山东、陕西、洞庭山、江右、宁波、龙游、福建、广东等地商人,构成所谓十大商帮。
[1]李华就曾指出,清代湖南城乡有十多个外省商帮,或从事行商,以进行长程贸易;或从事坐商,以进行小额买卖。
[2]此外,小商小贩在一地的短途商品流通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这些小商小贩是商品买卖中的劳动者,主要活跃于商品运输的网络——墟市之中。
[3]本文尝试利用档案口供探讨这些商人,尤其是一些小商小贩的生活细节。
近年来学者对于商人,尤其是清代商人的讨论不可谓不多,不过对他们生活做较细致描写者并不多见,而对小商贩生活的讨论更是少见。
三十年前,黄仁宇的《从〈三言〉看晚明商人》一文应该是首开风气之作。
他利用冯梦龙的小说“三言”
,探讨晚明商人的身份、商业资本、商业习惯,以支持他对传统中国经济发展的观点,进而证实他的观察。
对黄仁宇而言,当时人的文集并不能提供这样的数据,但小说则不然,因为小说的叙事必涉及时事背景,而小说家对于这些背景的铺陈,“多近于事实,而非预为吾人制造结论”
。
他认为读者如能避免完全相信小说中的一时一事,或一篇一句,而是把它们“作较有系统的收集编排,其结果当不致于脱离事实”
[4]。
相较于小说,档案口供所提供的数据或许不够曲折离奇,但更贴近当时人的生活现实,却是不争的事实。
小说家的叙事无论如何写实,毕竟出于他们说故事的需要。
而口供中的故事却是当事人真实生活的记录。
当然,当事人为了脱罪可能说假话,但我们如能取法黄仁宇,将口供讯息做有系统的编排,当能分辨真伪,掌握真相。
更何况,与案情无涉的生活细节,当事人是无须造假的。
本文因而希望以口供取代小说,利用“中央研究院”
历史语言研究所收藏的刑科题本与台北“故宫博物院”
所藏的上谕档、军机处录副等档案数据,讨论清代小本生意人的生活,尤其是他们抛家别子,奔波于途的一面。
本文首先探究商贩的成员,点出清代小商贩的背景与经商动机。
其次,讨论两种不同的商人类型,也就是行商与坐商。
再次,讨论他们的经营方式与资金来源。
最后,就经营活动与若干生活细节,包括游走路程、住宿地点、旅途遇劫、夫妻长久分离所引发的问题等做较长的论述。
通过这些讨论,本文要强调,无论是行商或坐贾,游动性高是他们的一大特色;而他们游动的范围也不限于城镇或各市集间,各村落也往往是他们造访的对象;同时,若干地方商人集体外出贸易营生的情形也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现象。
不过,必须说明的是,通过档案研究也有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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