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蝈氏,掌去鼃黾,焚牡蘜,以灰洒之,则死;以其烟被之,则凡水虫无声。
去鼃黾,使水虫无声,亦置官者,养至尊,具官备物焉;且先王之斋,去乐以致一,方是时也,虫之怒鸣,安可以弗除?除则宜有掌之者矣。
蝈,国虫也。
尊者所居,恶其聒焉,故置官以去之,而谓之蝈氏。
壶涿氏,掌除水虫。
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
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
除水虫杀渊神,为其有害人者;今南方有所谓渊神者,民犯之,能出为祟。
圣人变化驱除之术,非深穷物理之生克,孰能与于此?
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
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
鸟兽言夜射,则神以昼射矣。
尝用此救日月焉,故其精气足以胜夭。
郑氏谓“太阴之弓,救月者也;枉矢,救日者也”
。
详观《周礼》所载道路、沟浍,一草木、一鸟兽、一昆虫,小小利害,或兴或除,而地官、秋官之职分矣。
凡所兴利,以地官主之;凡所除害。
以秋官主之。
◎衔枚氏
伊耆氏,掌国之大祭祀,共其杖咸;军旅,授有爵者杖,共王之齿杖。
杖咸,郑氏谓“去杖以函盛之,既事乃受”
;共王之齿杖,郑氏谓“王所以赐老者之杖”
;唯大祭祀共杖函,盖非大祭祀,则杖于朝者弗豫焉。
秋官司寇三周礼义卷十六
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
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眺,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烖。
冬遇所协之虑,时聘所结之好,间问所谕之志,归脤所交之福,贺庆所赞之喜,致禬所补之烖,邦国之君而已,故称诸侯;秋觐所比之功,殷眺所除之慝,臣民豫焉,非特诸侯,故称邦国;时会所发之禁,非特一国,故称四方;春朝所图之事,夏宗所陈之谟,殷同所施之政,非特一方,故称天下。
虑,虑患也;图,谋事世;谋成焉,谓之谋;事成焉,谓之功。
诸侯之虑协,然后天下之事可图;天下之事可图,然后天下之谟成而可陈;谟成而可陈,然后邦国之功成而可比。
先事后功,功以成事故也:先谟后虑,终则有始故也,故除之以殷眺而已。
言归脤而不及膰,则膰有事而执焉两,因以赐之,非大行人之所归也;言致禬而不及吊,言禬而吊可知也;言诸侯而不言兄弟,则兄弟乃大宗伯以礼亲焉,大行人亲诸侯而已。
唯春朝图事,不言以,则春朝朝礼之正,非适为图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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