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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让思维飞翔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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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在琐碎的生活中,总会养成一些习惯。
就所有为人类提供精神食粮的作家而言,这些习惯一旦养成,虽然难以更改,却可以将人带入别有洞天的境地。
有静候公共场所寻找素材的。
喜剧大师莫里哀在舞台上滑稽多智,离开舞台却拙于言辞。
他经常在袖筒里藏着一个笔记本,在公共场所留心偷听别人谈论的话题,并记录下来。
无独有偶,易卜生为了观察市民生活,一有闲暇,就坐到咖啡店里,假装拿着报纸看新闻,暗地却偷偷注意顾客的相貌、动作,倾听他们的谈话。
有沉浸于自创作品之中的。
福楼拜在创作《包法利夫人》时,被自己塑造的人物所感动。
当描写爱玛·包法利服毒时,他嘴巴里仿佛有了砒霜的气味,竟一连两次将所吃的食物全部吐了出来。
大仲马在创作《三个火枪手》时,有一天,朋友来访,竟看见伏案写作的大仲马泪痕斑斑,不由大吃一惊。
大仲马悲泣着对他说:“啊,我的朋友!
我刚把波尔朵斯杀了……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喜欢他!”
原来,大仲马是在为主人公波尔朵斯的死而伤心。
有将自己置身于特定环境或情景的。
马克·吐温为了求得安静的写作环境,经常带足干粮和水,驾一叶扁舟,泛舟海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写作起来得心应手,进展甚快。
安徒生则喜欢在幽静的森林里构思他的童话,一进入森林王国,他的艺术想象力就格外活跃。
柯汉则喜欢在列车上创作。
他包下一间特别列车上的客厅,在火车不停的行驶中奋笔疾书,直到把要写的作品写完为止。
易卜生认为斯特林堡是他的对头,所以总要把斯特林堡像放在写字台上与自己相对,才能写出好剧本。
拉辛习惯于边走边思索,有时在庭院里发疯似的来回走上几百遍,反复琢磨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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