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权七小说】地址:https://www.quanqihao.com
[107] 顺治十四年十一月《秦王孙可望揭帖》,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一七六页。
[108] 上引《明清档案》第三十一册,A31—119号。
[109] 顺治十五年二月初二日经略洪承畴揭帖,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第五八六页。
[110] 沈佳《存信编》卷五。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十四《李定国传》也记载:“可望之降也,因洪承畴请兵取云贵,尽图山川迂曲及诸将情形、兵食多寡献之。”
[111] 顺治十五年二月初九日“经略洪承畴揭帖”
,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一八〇页。
[112]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孙可望传》。
[113]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十四《李定国列传》。
[114] 《永昌府文征》,诗,卷十。
[115] 顺治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义王孙可望奏本》,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16] 魏裔介《特纠陈请之非疏》,见《皇清名臣奏议汇编》初集卷十一。
魏裔介疏中所说孙可望向顺治皇帝借钱事,未见详细记载,但《明清档案》第三十二册,A32—130号为顺治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义王孙可望揭帖残件,其可见部分为本月十八日“仰恳皇恩一疏,冒陈天听,缘本藩备沐深恩,渥养如子……故一时昏昧,未及熟思。
自入告之后,本藩即清夜思维,惶悚无地,自觉细琐之事,□□妄渎天聪。
今以小故而擅干上听,冒昧之罪,自知难逭。
……”
此必为孙可望上疏“借钱”
后即遭物议,自请宽宥而上。
[117] 顺治十六年二月十二日“义王孙可望揭帖”
,原件藏第一档案馆。
[118] 参见谈迁《北游录》,纪闻,《营债》条。
顺治五年十一月清廷明谕:“势豪举放私债,重利剥民,实属违禁。
以后止许照律每两三分行利,即至十年不过照本算利。
有例外多索者,依律治罪。”
见《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一。
可知放债取利是有律可循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