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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他人去吹什么鲑鱼吧——滑不溜秋的笨家伙,盲目地一个劲朝上游挤,太容易抓了。
你只需一双大靴子、一条强壮的胳膊和一个伶俐的跟班。
可是鳟鱼——哦,鳟鱼——它才是真正的鱼中之王。”
2
丹特里上校在圣詹姆斯街有一套两居室的公寓,是通过处里另一个职员介绍的。
战争期间MI6曾用这屋子来约见应征者。
楼里只有三套公寓,由一位上了年纪的女管家照看,她住在同一栋楼的一间不大看得见的屋里。
丹特里住二楼,在一家餐馆(其欢闹声总使他久久不能入睡,直到凌晨最后一辆出租车开走)上面。
头顶上住的是位退休商人,曾与他们战时的竞争单位SOE[3]有联系,还有一位退休将军,曾在西部沙漠作战。
将军年事已高,很少能在楼梯上遇见,但患有痛风病的那个生意人过去则经常穿过马路,一直走到卡尔顿俱乐部去。
丹特里不会做饭,通常为凑合一顿就到伏特南酒家买些冷的小香肠盘菜。
他从不喜欢俱乐部,如果感觉饿——很少会这样——楼下就是欧佛顿饭店。
他的卧室和卫生间面朝一个极小又古老的院子,里面有一架日晷和一件银器。
走过圣詹姆斯街的人很少有知道这个庭院的。
这是个毫不张扬的公寓,对于一个孤单的人而言也挺相称。
这已是丹特里用他的“雷明顿”
第三次刮脸了,所换来的那点微不足道的洁净感与孤独一起滋生,仿佛一具死尸上仍在生长的毛发。
他正准备和他女儿共进难得一次的晚餐。
本来他建议在欧佛顿请她吃饭,那儿他算是常客,可她告诉他想吃烤牛肉。
尽管如此,她又拒绝去丹特里也挺熟悉的辛普森饭店,因为她说那儿的气氛太男性化。
她坚持要在潘顿街的斯通餐厅,八点与他见面。
她从不来他的寓所——那会不忠于她母亲,即便她知道这儿并没有女人同住。
也许连欧佛顿也由于太接近他的寓所而受到了牵连。
丹特里每回走进斯通都觉得恼火,因为总有个戴着滑稽的大礼帽的人问他是否预订了。
记忆中他年轻时的那家老式小餐馆已在闪电战中遭毁,重建时花了大价钱装饰得很豪华。
丹特里不无遗憾地想起了那些穿着满是灰尘的黑色燕尾服的侍者、地上的锯木屑,以及在特伦特河上的波顿特酿的浓啤酒。
如今,一路走上楼梯都只见墙上镶嵌着毫无意义的巨型扑克牌,和赌场的氛围倒是更合适。
餐厅尽头的厚玻璃窗外有喷泉池,其中立着些白色**雕塑,它们看上去使这里秋天的气息比外面的空气更凛冽。
他的女儿已在那儿等候了。
“要是我来迟了我很抱歉,伊丽莎白。”
丹特里说。
他知道自己早到了三分钟。
“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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