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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瘦汉子喝令一声。
便有几条汉子拥了过来。
年轻汉子没有反抗。
他明白拳头再厉害也对付不了枪子。
他束手就缚,任凭土匪给眼睛蒙上黑布......
刘十三原本不是职业土匪,他是个杀猪的。
这个职业不管是否能挣钱,却有一个最大实惠处--就是嘴不受穷,天天有肉吃。
有肉吃自然是美事,却把嘴惯馋了。
一旦没了肉吃,不光嘴受不了,肚子也受不了。
民国十八年(1929年),关中遭了大年馑,春旱连着伏旱,伏旱接着秋旱,两茬庄稼颗粒未收。
第二年夏天落下了一场透雨,人们呼儿唤女把从牙齿上刮下来的粮食种到了地里,盼着能有个好收成,好度过荒年。
谁知快到收获之际,闹了蝗灾,铺天盖地的蝗虫一夜之间把地里的庄稼吃光了,只剩下了光杆杆。
这才真是雪上加了霜!
村里不见了炊烟,刘十三别说杀猪,想杀个老鼠也寻不见,只好拿上杀猪刀去剥树皮煮着吃。
他的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怎能咽得下树皮,相继而亡。
他也是吃惯肉的嘴,现在去吃树皮,实在难咽下喉咙眼。
就在这危困之时,村里几个常出没赌场的红五锤六饿得皮包骨头来找刘十三,请他出山,带着他们去抢大户吃香的喝辣的。
刘十三干的是自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营生,有的是胆量,可一听去抢人,头摇得似货郎鼓:“那不成了土匪?干不得干不得!”
红五锤六们说:“这会命都难保,还管他啥土匪洋匪,能有啥吃就他妈的肚肥!”
平日里红五锤六们在牌桌上捞钱,常去照顾刘十三的生意。
日子久了,他们跟刘十三成了铁哥们。
这阵刘十三饿得头晕眼花,晕晕乎乎的,经不住红五锤六们再三鼓动怂恿,便提上杀猪刀,领着红五锤六们去抢大户。
初战告捷,果然是皇上过的日子,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于是一发不可收拾,豪取巧夺,天天过年,顿顿吃肉喝酒。
闹腾得方圆数十里的富家大户,听见刘十三的名字就亡魂丧胆。
刘十三虽恶,却从不骚扰招惹穷家小户,也不在家乡附近几个村子做案。
土匪的行话叫:“兔子不吃窝边草。”
远处的各路土匪因有刘十三在此,也不敢来此打家劫舍。
因此,刘十三在家乡一带还落下了好名声。
度过年馑,农人们的日子日渐好转。
刘十三自思当土匪终不是长久之计,便想金盆洗手,回家重操旧业。
一日他在聚义堂召集众人,说道:“各位弟兄,当初咱们上山落草为寇全因肚中无食。
现在年馑已过,日子好过起来。
山寨中还有些银洋烟土,分给大家,回去好好过日子,也免遭世人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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