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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移居颍阳在本年以后者:《会要》七〇:“咸亨四年分河南伊阙、嵩阳等县置武林县,开元十五年九月二日改颍阳县。”
集中凡言家园,绝无称“武林”
者,其称“颍阳”
者,数见不鲜,故移家颍阳,合在改名以后。
然自开元八年至十六年,为居晋州之期,而十七年居登封(嵩阳),亦有诗赋可据;则是迁居颍阳,至早不得过开元十八年矣。
又按公生平所居之地,见于诗者,又有“缑山草堂”
“陆浑别业”
,及“王屋别业”
,疑皆天宝中迁长安以前所居之地;[15]其迁徙年次,则并不详。
姑附识于此,以俟续考。
开元十九年辛未(731)十七岁
开元二十年壬申(732)十八岁
开元二十一年癸酉(733)十九岁
开元二十二年甲戌(734)二十岁
始至长安,献书阙下。
此后十年,屡往返于京、洛间。
成室当在本年以后,天宝元年八月以前。
《感旧赋》序曰“二十献书阙下”
,赋曰“弱冠干于王侯”
,又曰“我从东山,献书西周”
。
按《登科记》有上书拜官,及上书及第。
《封氏闻见记》云:“常举外,有进献文章并上著述之辈,或付本司,或付中书考试,亦同制举。”
《云麓漫钞》亦云:“上书者中书试,同进士及第。”
《权载之集》有《元和元年吏部试上书人策问》三道,是与制举对策无异。
公献书后,盖亦尝对策而落第耳。
知本年初至长安者,赋曰“我从东山,献书西周”
,“东山”
用谢安事,犹上文云“隐于嵩阳也”
。
献书以前,未尝涉迹帝都,故得曰“隐”
,曰“东山”
。
《夜过盘石隔河望永乐寄闺中效齐梁体》诗,有“春物知人意,桃花笑索居”
之句,似其时去新婚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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