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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是让人惊喜又不无沮丧的结论:原来,人类的专长,人类的优越,人类智能赖以自得的最后支点,其实就那么一条:犯错误。
错误可以是成功之母。
水稻不育系原本是植物的错误(或说缺陷),一经生物学家利用,倒成了发明杂交水稻的起点。
文学中这样的例子更多。
没有一本优秀的诗歌或小说,是循规蹈矩写出来的。
把女人比作鲜花,把土地比作母亲,这些比喻初创之时,不都是物类混淆的“错误”
么?把声音当作色彩来写,把味觉当作触觉来写,这些手法对于科学而言,不都是感觉乱套的“错误”
么?没有前人胡思乱想地犯下这些个“错误”
,怎么会有今天的文学?所谓“文匠”
,就是一字一句都太“正确”
了的人,而真正的文学家从来都是人类思维陈规和感觉定势的挑战者,“犯错误”
简直是他们的一种常备心态。
把动词写得不像动词,把悲情写得不像悲情,把回忆写得不像回忆,把小说写得不像小说……他们在这些胆大妄为中,必定犯过很多一钱不值的错误;但这些代价之后的收获,是他们开启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正确,不断洞开令人惊异的审美世界。
柏拉图先生一生追求正确,最仇视文艺,说文艺家说话从来没个准,不要说了解物体的性能,就连了解物体的形状,也可以此时说大,彼时说小,可以此人说长,彼人说短,这样的莫衷一是与真理无缘,与政治原则更是格格不入,应视为一种恶劣的内在政治制度(abadiicalsystem)。
其实,柏拉图也没正确到哪里去,一旦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诞生,他那些有关物态大小或长短的执见,就变得不堪一击,并无永远的合法性。
他似乎不知道,不论是在文学还是在科学领域里,共识常常都源于异议,真知常常都启于偏见,文学监护着人类认识的多样性,是天生的异议专家和偏见专家,虽然也常犯下错误(柏拉图倒也说对了一面),但可以避免最大的错误:平庸。
平庸者充其量是一些披着人皮的芯片,可以做一些事情,做很多事情,但与创造不会有什么关系。
2003年5月至8月
附:偷换了前提的讨论《小说选刊》编辑部:
谢谢你们转来孟繁华先生的文章。
我欢迎任何人的批评。
孟先生当然也有批评之权,只是他这篇文章里一开始就有前提偷换,让我困惑与为难。
在我那篇短文里,我明明只是说到小说中“两个较为普遍现象”
,而且通篇以第一人称来说事,把自己当作批评对象,怎么就成了我对小说“总体”
和“全部”
的偏执性“裁判”
?在孟先生的词典里,“较为普遍”
可以引申出“全部”
、“总体”
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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