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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3|第四十三章日本政府拒绝给予残留老兵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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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六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太原开庭,法庭就设立在离“万字楼”
不远处的海子边大礼堂。
经过九天的审理,原第十总队少将副司令兼政工处处长城野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原第十总队三名团长住冈义一、菊地修一、永富博之分别被判处十三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为阎军充任教官的大野泰治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为阎军充任军需官的笠实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被推上被告席之前,抗拒改造的河本大作与岩田清一已双双病死狱中。
这些战犯虽然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很多中国人内心却很难宽恕他们的某些罪行。
例如,曾担任过伪满滨江省公署特务科股长的大野泰治,参与了对抗日女英雄赵一曼的审讯和迫害。
再如住冈义一,他曾参与指挥为新兵练胆而组织的两次“活靶刺杀训练”
,共有三百四十余人在太原市小东门外的赛马场被屠杀,其中包括五十余名八路军女兵。
免于起诉的人员中,包括亲眼目睹了今村方策绝命时刻的第十总队军医汤浅谦,他曾经在长治参与对多名中国人的活体解剖。
汤浅谦回国后,致力于发展中日友好和反省日本战争罪行,记录他参与活体解剖经历的书籍后来在日本出版。
从汤浅谦身上,我们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对战犯的思想改造是极其成功的。
另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免于起诉的山下正男,这位原第十总队第六团的连长回到日本时,身穿中山装式的军便服,头戴解放帽,胸佩富有鲜明中国时代特征的徽章,从服饰到气质,都与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无异。
山下正男后来在日本出版了《我懊悔的青春》一书,记述了“残留日军”
的故事。
一九六四年,关押于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城野宏服刑十五年后被提前释放,回国之前,他向狱方提出了前往太原参观、谢罪的请求,获得中国政府的同意,山西方面还专门为此成立了接待组。
一九六四年三月间,城野宏偕另一战犯富永顺大郎(日满间谍,蒋介石国防部二厅北平工作站中校副台长),由中国红十字会派人陪同来太原参观访问。
一九六四年三月六日,城野宏(左一)等最后三名日本战犯被裁定释放后与中国红十字会代表谈话
城野宏等人抵达太原后,接待组将他们接到条件最好的并州饭店,城野宏等人没有想到能“享受到贵客的礼遇”
,再三表示:“我们是战犯,中国人民的罪人,得到宽大释放,这次是特来太原向山西人民谢罪的。”
城野宏说:“我年纪大了,回国后再来山西的机会没有了,我欠山西人民的太多了,怕是这一辈子,再加上子子孙孙也还不清。”
看上去,他十分伤感。
他们希望通过一种形式,拜会有代表性的人物,表达他们向山西人民谢罪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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