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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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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书的花絮。
话说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只是个毛头小伙子。
不过,由于运气好,这部处女作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很多人都想跟我认识。
我最初被引进伦敦文学界的时候,心情又是热切又是害羞。
想当年,看当今,难免让人感到忧伤。
我久未到那儿去过了,如果现在出版的小说里描写的状况属实,那儿一定有了沧海桑田之变化。
首先,文人聚会的地点变了—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了汉普斯特德、诺廷山门、高街和肯星顿的地位。
当时,年纪不到四十岁崭露头角被视为人之翘楚,如今过了二十五岁才出道就为人所不齿了。
我觉得那些年大家都有点害羞,不好意思让感情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让自己显得唯我独尊。
我并不认为那时的文人雅客有多么注重洁身自好,然而却记不得当年文化圈里有今天这么多的风流韵事。
对于自己的不检点行为,应该有所遮掩,保持体面的缄默,我并不认为这就是虚伪。
这种事情不能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因为那时的女性毕竟还没有取得绝对独立自主的地位。
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记得到文人圈子的聚会地得坐公交车跑很远的路。
到了那里,由于害羞,我就在街上徘徊,走过来走过去,最后才鼓起勇气去按门铃。
随后,我怀着一颗紧张的心,走进一个闷得透不过气的房间,里面满满都是人。
接下来,我被介绍给这位名人,那位雅士,他们对我的书大加赞赏,叫我听了惴惴不安,如坐针毡。
我感觉得到他们都期待我说几句应景的话,但直至聚会结束我也想不出该说什么好。
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我就张罗着给客人倒茶送水,把切得不成形的涂着黄油的面包递到他们手里。
我只希望谁都别注意我,让我从容地观察观察这些知名人士,听听他们说出的至理名言。
我记得在场的有几个大块头女人,身板直直的,鼻子大大的,目光贪婪,衣服穿在她们身上就好像是披着武士的甲胄;还有几个獐头鼠目的老处女,身材矮小,目光奸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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