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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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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和方笙从顶楼下来了。
只往下走了一层楼,方笙就又带高歌走了进去。
这一层比起顶层安静多了,类似西餐厅。
此时人很少,方笙在靠楼道口比较近的位置上坐下,准备和高歌在这里吃晚饭,毕竟到现在俩人晚饭还没吃。
这一层环境不差,但在这一层吃饭的人并不多,非常安静。
配合着悠扬的小提琴协奏曲的背景音乐,让人心情放松愉悦。
高歌中午因为朱二斌的缘故,没吃好饭,此时此刻他刚要吃饭的时候,从楼道口附近,走上来一个吸走大片眼球的身影。
方笙看到来人,也露出了一丝错愕:“巧了,这就是神童。”
这是一个小男孩,从外表上看大概只有七八岁左右。
他发丝凌乱,像是多日没怎么洗,搞成一个鸡窝头。
而男孩的一张小脸上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因为他的年纪并不大,所以五官还没长开,没什么明显特征。
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个家伙,竟然是穿着一身白色大褂!
看起来很滑稽。
这身白大褂,看着不像医院里医生的穿着,因为上面全是污渍,像油漆又像染料又像血迹。
他脚下更是踩着一双小皮鞋,鞋跟有点高,整个鞋子上全是泥污,也不系鞋带,就这么套在那儿刚好。
这身行头在一个孩子身上,显得十分古怪。
他小小的身躯端着一个大大的餐盘,很费力的把餐盘放在靠高歌和方笙旁边的位置,这个位置离楼道口也挺近。
他的盘子里放着一大块血淋淋的生牛肉,还有一坨搅成碎末的肉馅,最后是一整条的大肠,看起来好像没洗,还带着馅。
高歌瞬间没了胃口。
小男孩又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打开了瓶盖,然后往餐盘上面浇。
一股刺鼻的味道传来,血淋淋的牛肉的表面逐渐变成了黑色。
好家伙,居然是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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