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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短剧热潮,那位客户最近住进了短剧影视基地附近的宾馆里。
她养了一条灵缇犬,以前倒还有时间遛狗。
但自从她进入短剧行业就忙得不可开交,只能拜托宠物医院开电瓶车遛狗了。
接到任务的苏知笙和高立健:“……”
灵缇犬是一种四肢细长,脑袋酷似自行车座的细狗。
不过,它的奔跑速度吊打自行车,得开电瓶车溜。
高立健有些牙疼:“电瓶车遛狗,这也太猛了吧?”
他喜欢街遛狗任务。
因为他这个大块头经常锻炼,遛狗就是给他的日常跑路锻炼,增加额外收入。
以前苏知笙并不会接遛狗任务,但他知道自己身为警察顾问,早晚还是要把身体素质提上去的。
于是,他才找老师询问有没有遛狗的兼职。
而客户指定的遛狗区域,就在短剧影视基地下方的荒野里。
这地方平时没什么人路过,老师要求他们两个人一起出任务,也是出于安全起见。
于是,苏知笙开上了自己的小电驴,带着高立健和狗一起前往目的地。
农业大学占地面积太大,不少学生都有自己的电动车,苏知笙和高立健也不例外。
只是他们存了锻炼的心思,才共骑一辆电瓶车。
到时候,一个人用电瓶车遛狗,一个人在河边草地上跑步锻炼,非常完美。
这条河流从高山发源,流过学校,再经过影视基地。
这条河流到下方,成为农田与荒野分界线的时候,整条河的宽度已经很小了,看起来就像是一条小溪。
“难怪马主人会担心小马跳进去啃玉米,这点宽度,连人都能跨过去呢。”
g省的玉米,快到采收期了。
枝头上一个个玉米棒子都被叶子裹着,看起来非常饱满。
苏知笙深吸一口气:“好香甜的玉米气息。”
身后,高立健发出了尖叫的声音:“啊啊啊,祖宗,你别跑那么快。”
苏知笙回头,就看到了高立健拔腿狂奔。
而灵缇犬……只是在快走而已,甚至都算不得奔跑。
“让你不用电瓶车遛狗,非要跑步遛狗,活该!”
苏知笙幸灾乐祸地嘲笑起了小伙伴。
高立健气喘吁吁,求饶道:“我、我不行了,你来遛狗吧,我快断气吧。”
苏知笙赶紧跨坐上电瓶车:“来了。”
“人!
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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