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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岑决意把乖装下去。
这个决断不是热血上头的那一类决断。
他蜷在干草堆里,对着墙壁上那层暗红苔藓,把整桩事翻过来倒过去地嚼了数遍。
像嚼一块咽不下去的肉,嚼到后来连肉本身的味道都忘了,只剩下咀嚼这个动作。
榭瑾不会让他死。
至少眼下不会。
陶碗里的水和干饼便是凭据。
若真要他死,大可连那只碗都不必搁。
榭瑾留着他,不是不忍心,是不舍得——不舍得他死得这样早,这样轻,这样不痛不痒。
两百年九幽业火烧出来的恨,岂是一回饿杀便能浇灭的。
那只鸟要的,是他活着。
活着待在这间地窖里,活在那双黑色眼睛的俯视之下,活在那股浓得化不开的阴气中央,一日一日地、一寸一寸地,把榭瑾心里的恨意品尝干净。
像吃一道菜。
不许剩,不许吐,不许说咸。
良岑想到这里,竟笑了一下。
极淡的,嘴角提了提便放下了。
上辈子他在白玉京做花神,天帝赐宴,他坐在末席,面前摆着一盘不知叫什么名字的仙果,酸得他眉毛都拧起来。
榭瑾——彼时还是那只赖在他枝头的杜鹃——趁人不备,从袖子里摸出一颗蜜饯塞进他手心。
那时候他不知道,有朝一日,榭瑾塞进他手心里的会是一碗忘川水,要他一口一口地喝下去。
他收起笑,开始盘算。
硬跑是跑不掉的。
这间地窖是黑石砌的,黑石是忘川河底捞上来的,阴气浸透了千年万年,连神仙的神识都探不出去。
门上的阴气是榭瑾亲手封的,那只鸟在九幽底下被业火锻了两百年,周身的阴气浓到什么地步,良岑前世在丧葬之神的位子上都没见过第二例。
他手里没有任何筹码。
没有神力,没有阳气,只有一具刚刚经历过死亡的凡人躯壳。
那就只剩一条路了。
装。
装乖,装顺,装认命。
装到榭瑾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一隙,装到那扇门上的阴气松出一道缝,装到他摸清地窖外头的路径、忘川边上的地形、杜鹃族人活动的时辰。
上辈子他被□□了两百年都熬过来了。
他有的是耐心。
良岑对着墙壁上的苔藓,慢慢调整自己的表情。
他试着笑了一下。
温良的,驯顺的,带着一点小心翼翼的讨好。
像一只被关了三日的猫,终于晓得谁才是端碗的那只手,便收起爪子,把脑袋往那只手的掌心里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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