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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你知道吗?”
“曾几何时,我生活的地方也跟那个孩子一样,充斥著阴暗、潮湿、飢饿……”
盖伦吸了口气感嘆道:“那个孩子就像我曾经的弟弟妹妹一样,年幼却懂事。”
他的目光落在前方坑洼的路面上,仿佛能透过十几年的时光,看到当年贫穷但温馨的家园。
“是吗?”
罗德怔愣了下,转头看著他露出了些许惊讶的神情。
认识盖伦这么久,这个人永远是温和可靠的,每次见到他都在忙著给穷人分发麵包,给伤者处理伤口,给逝者主持葬礼。
他从没提起过自己的过去,更没提过他曾经还有家人。
罗德曾一度以为,盖伦生来就待在洒满阳光的教堂里,没想到他还有其他家人。
“我曾看著他们因为飢饿而逐个死去,一家六口到最后,只留下了我和最大的那个弟弟相依为命。”
“看著我曾经住的地方变成了乱葬岗,清理之后又草率地修缮成了迷雾城的公墓。”
“公墓……”
罗德听到这个关键词,有个念头突然窜进了脑子里,“我现在住的地方难道是……?”
“嗯,是我以前的家,当然,那里已经很久没人住了。”
盖伦点了点头,像是预判了罗德的担忧,率先说道:
“所以你放心住吧,那地方空著也是空著,在你来之前我也只是偶尔去那边打扫一下。”
“你不是还有个弟弟么?”
罗德疑惑,“难道他跟你一起住在教堂里?”
“……我们確实从那场饥荒中活了下来,我很幸运地被教堂选中,成了里面的杂役,”
盖伦扯出了个苦涩的笑容,“但我当时却没能力带著他一起生活。”
杂役薪资微薄几乎没有,只够他一个人勉强活著。
至於带著家属一起住进教堂里……
那个时候的神父可不是盖伦,自然不会做这种违规多余的事给自己找麻烦。
“所以没过多久,他便去当了收尸人,跟你一样,算是能勉强餬口过日子……”
说到这他突然笑了下,对著罗德调笑道:
“我那个弟弟比起你倒是差远了,他可没你那样的大心臟,看见尸体还能面不改色地吃饭。”
“记忆中他其实一点都不喜欢收尸这种活,每次来见我之前,都要去河里洗澡,明明我当时做杂役身上也臭烘烘的,可他总觉得自己身上有味道,不敢离我太近。
“他总跟我说,等攒够钱,就去冒险者公会註册买装备,他想当名震天下的冒险者,而不是像只鬣狗一样掏別人的尸体。”
“他还说,等他出名了,就让我过上好日子,就不用在教堂里干劈柴挑水的杂活了,要让我当上迷雾城的神父,享受別人的膜拜。”
盖伦说到这的时候笑著笑著,突然长吁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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