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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01章
九月,雁城。
与中原不同,雁城的气候称得上反常。
此时深秋,正值阴冷时节。
然而雁城白日烈阳高照,被炙烤的沙粒能烙熟饼子。
等到夜里漫天星光,气温冷得又像是入了冬。
宋湄跟着的是一支往西北走的商队。
商队的领队是一个络腮胡,人称古鞍子。
古鞍子眼眸深邃,看着有点异族血统。
但他说的一口地道的中原话,且知道不少天下奇闻,此刻正在火堆旁与旁人谈论龟兹的玉石。
宋湄今天没空参与他们的话题,她有重要的事要做。
她取下马鞍上挂的包袱,从里面掏出一个包得严实的包裹来。
等到拆开里三层外三层地的油纸包,终于得见了这包裹的庐山真面目——
一封信。
她喃喃说。
“姐姐,我送你回去。”
凌霄担忧地看着她。
和宋湄一样,凌霄也是小姐的陪嫁丫鬟。
五年前,十五岁的小姐从侯府出阁,随身有四个陪嫁丫鬟,两个是从小伴读的丫头,玉莺和宋湄,另两个便是小姐长大后,侯府老夫人挑出来一并伺候的人,紫薇与凌霄。
算来,凌霄也已在小姐身边八年了。
能被选上来随身服侍的丫鬟,样貌自然是好的。
凌霄便有一张春光秋晴般明丽的脸。
可样貌生得再好,身为奴婢,主人不开恩,终身便亦只能付与奴仆。
凌霄今年十九。
宋湄记得,三年后,她会由小姐做主,嫁给姑爷自幼的小厮、康国公府的管事。
宋湄还记得,再三年,管事娘子凌霄来探望已是姨娘的她,对坐闲谈间,凌霄轻声感叹了一句:
“还是姨娘的日子好。”
凌霄的丈夫在奴仆里有权有势,国公府的管家,当家人的亲信,出门在外,谁不多给几分颜面,却不能算一个“好丈夫”
。
他读书识字,也赌钱酗酒;他生财有道,也宿妓票昌。
姑爷比小姐大了五岁,凌霄的丈夫更比她大了十岁,可“年纪大会疼人”
这句话,却与凌霄的丈夫并不相符。
她说这话的时候,宋湄心里在想什么?
是抱有认同,还是怀着不可言说的反驳?
宋湄来不及细细去回忆了。
厨上送来了早饭:三样细粥、四样点心、五碟小菜,比姨娘的分例还多两样。
食盒打开的瞬间,粥点的香气和小菜的辛辣便瞬间蹿入了宋湄鼻腔,让她几乎要忍不住动手抓饭。
她太久没见过正常的、新鲜的饭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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