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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小人点点头,小短手拿起最近的食物,放进嘴里。
看他乖乖吃东西,沈越冥心情能好些。
“对了,小凌哥哥,”
邱竹歌吃撑了,打了个嗝,“岑川姐托我跟你说一声,她还得多请几天假,家里实在走不开。”
沈越冥问:“连请这么多天假,出什么事了?”
岑川三天前请了假,原本今天该回来了。
“不知道,她没说,楚桐姐还说抽空去看看呢……哎呀!”
邱竹歌说着就想起来,“洛逍昨晚传信,让我今天去兽人城找他,我给忘了!”
她抱着樱桃就跑,小白鸟从盆里飞起来,落到门前的石桌上。
沈越冥在煅器房里待了很久,弄完了枪,又在鼓捣一些别的,后来他走出煅器房,捏起胖了一圈的小白鸟。
白鹰落地在距离迎仙林最近的迎仙镇。
得益于有迎仙林这个知名景点,迎仙镇的食宿经济很繁荣,光看镇口人来人往,都能想象到镇里有多热闹。
沈越冥要上山,不进镇,该往反方向走。
他在巨鹰背上时,从凌无朝的储物空间挑出一身还算潇洒的侠客装,月白色对襟窄袖,腰系红绸,束起了常年披散的银发,发带坠着几片精巧的银叶。
这是凌无朝以前的衣服,他挑选时,白色小人极力阻止他,觉得这种衣服露出断臂丑陋,希望他选择能遮挡断臂的新衣服。
沈越冥问他,“新衣服什么时候开始穿的,六百年前?”
“嗯。”
因为穿上好看,不会显得身体残缺不全,和李寻鹰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会惹他厌烦。
沈越冥哼了声,不顾他的阻拦,坚持要穿刚挑出的那套。
魔皇大人的确漂亮,穿上那样布料柔软的袍子,更显得人优雅飘逸,是一朵只用作观赏的花,一个跟在游侠身旁的无名郎君。
所以一路同行,成名的是潇洒外放的游侠,不是他。
凌无朝在这件事上难得强势,跟他争夺身体的主导权。
刚出来,就觉得左臂断裂的地方有些异样,低头看,不知何时安上了一条木头做的机关手臂,藏在衣袖底下。
袖口露出的部分也是木质的手,整条胳膊用魔气连通,拳头可以轻轻握紧。
黑色小人被他猛地拽进魂海,摔得屁股疼,坐起来揉屁股。
“怎么样?有点粗糙,前几天就在鼓捣了,其实还没做好,今天要出门,先拿来试试。”
又提醒他,“不过就是个摆设,没什么用,平时还是用另一只手。”
凌无朝垂了眼,被束起的头发落在脸侧,问:“你喜欢我这样穿?”
“嗯,这身不论行走还是战斗,都比从前的衣服方便很多。”
“咱们去挑合适的木材,得逛很久,迎仙林修者往来又多,难保不会遇上什么事。”
沈越冥感叹,“你之前那身衣服,用我的兵器实在是噩梦,一不小心就绊住,我都怕还没开打自己就先摔了。”
凌无朝轻笑,“我习惯了。”
“我知道,而且你不用长兵器,没那个烦恼。”
黑色小人站起身,“现在能换我出来了吗,小凌哥哥?真的不丑,很帅。”
沈越冥出来后,顺便捏了捏魔皇大人的腰,补充道:“而且这衣服能秀身材,前几天睡觉的时候我摸过,练得真不错,不用藏着,秀出来才能勾……吸引外面的美娇郎。”
“……”
聊起来了,沈越冥顺带多说两句,想要挑起他物色新情郎的兴趣。
“找个会哄你开心的,到时候抱起来转三圈再按到树上亲半个时辰,保准把他治得服服帖帖,迷得神魂颠倒。”
然后凌无朝就会知道新情郎的滋味好,彻底忘了那个渣男。
神魂在魂海轻轻荡了荡,凌无朝似乎在笑,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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