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权七小说】地址:https://www.quanqihao.com
至於啤酒......对於父亲来说,简直就和饮料差不多。
夏天打场的时候,他每天都能喝二十来瓶,而且是越喝乾活越有力气!
后来父亲在城里开了沙县的第一家饭馆,发財当了老板,每天早上起来,不洗脸不刷牙,就先“咕嘟嘟”
地喝半斤白酒,然后忙一天都不累!
这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简直是令人髮指!
即便父亲现在七十多岁了,他的饭量,依旧是狗蛋的两倍!
狗蛋后来看《水滸》,看到武松在景阳冈下,吃了2斤牛肉,喝了18碗酒,嚇坏了店小二,不禁哑然失笑。
这施耐庵怕是南方人,不知道西北汉子吃肉喝酒有多厉害,他笔下的武松,还没有父亲的饭量大呢......
武松喝的酒,不是蒸馏酒,就和现在的啤酒差不多,他的十八碗酒,顶多相当於七八瓶啤酒。
或许只有战国时期的廉颇,能吃一斗米,十斤肉,才和天赋异稟的父亲相提並论吧......
而父亲也和武松廉颇一样,力大无穷!
他一个人,就能轻鬆地抱起四五百斤的东西,一直就是个传奇人物......
吃过了饭,父亲又利索地洗刷掉了大锅,打扫掉了案板,就带著狗蛋娘仨,来到了一个工棚。
这里本来住著四个厨师,可今天狗蛋娘仨来了,其他三个厨师就去別处找地方睡,把工棚腾给了狗蛋一家。
狗蛋坐了一天的车,又吃得饱饱的,倒头就睡得跟死猪一样......
第二天大早,狗蛋醒来,就发现母亲和父亲都不在工棚里。
哥哥东子打来了一桶水,和狗蛋洗了脸,就又来到了大灶上。
只见,这里依旧是热气腾腾!
父亲早就又蒸好了两千多个“刀把子”
馒头。
母亲帮著父亲,煮好了一大锅粥。
民工们的早饭,就是稀粥加“刀把子”
......
吃过了早饭,水库的工地上,又沸腾了起来!
大家又开始热火朝天地干活。
现在的人,完全无法想像那个年代人的思想和斗志!
也完全无法想像,他们能有多厉害的创造力!
他们靠著一腔热血,为今天的盛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父亲母亲收拾掉了大锅,狗蛋就闹著要父亲带他去看崖山上刻著的蝌蚪文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