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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不同年代的老人是有共通之处的,豆棚瓜架下的蒲松龄与我的外婆,同属文学传统的薪火相传者,皆可亲敬。
郭沫若曾为蒲松龄故居题楹联一副:“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
《聊斋志异》的确高人一等,它的高人一等即对人性的描摹呈现超乎他作。
鲁迅先生也说,“明末志怪群书,大抵简略,又多荒诞,诞而不情。
《聊斋志异》独于详尽之处,示以平常,使花妖鬼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
——为什么“和易可亲、忘为异类”
?当然是“多具人情”
,当然是因为蒲松龄为其笔下的花妖狐魅注入的人性。
有人每每提到文学性,那么何谓文学性?我的看法是,文学性即人性,即便二者不能完全等同,至少也可以说,流溢出真实人性的文字,就是具有文学性的作品。
反推之,比如有人写人,读者读到最后一个字,也嗅不到丝毫人味儿,文学性就被他丢到姥姥家了。
另有人写鬼写兽写花写草,却依然可撼动人心,这个本事,西方的杰克·伦敦与西顿,麦尔维尔和福克纳也是有的,他们笔下的狗狼鲸熊,在其毛皮之上,同样泛着人性之光。
于这一层面之上,放之世界文学范畴,假如总是捧出四大名著晾晒,堪与今人以四大发明壮阳媲丑、媲鄙陋与狭隘,骨子里漫溢出的虚弱感实无不同。
私以为能与西人比一比且不落下风的,《聊斋志异》是一个,《唐传奇》算半个。
在世界短篇小说殿堂中,聊斋的成色并不输于其他作品。
其世界声誉稍弱的原因,我想你可以从我的幼时读物《白话聊斋》中找到,那种蠢笨浅薄的现代汉语完全湮灭了蒲氏文言的美感,灵性与灵动毁之殆尽,堕落为货真价实的“失魂落魄”
之作。
少女婴宁的“我不惯与生人睡”
变成白话文之后无邪娇憨之感尽失;《罗刹海市》里美丑媸妍的荒谬反差,被胡乱翻译之后荒诞感几乎不见;陶生醉酒幻化为菊,在白话文中根本就无法读出那种轮回寂灭的怅惘。
所以啊,假如你热爱聊斋,就去读它的原文。
假如你古文不够好,就让它够好,好到足以读出原文的妙处。
别无他途。
而我最近在做的,并非将聊斋重译,那不是我的兴趣所在。
该算是多年的一个不死心吧,犹如见猎心喜的猎人,如果不能将之变成自己的囊中物,难免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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