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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没有撒谎,现实的确远远超出感官和简单的理性昭示出的东西。
他笔下的人物在世间活过,他记录的事件曾经或正在发生。
床单的确可以载人飞天,人类的确可以长出猪尾巴,鬼魂也的确可以与活人作长夜之谈。
他的确是在书写现实,现实在马尔克斯笔下真实到纤毫毕现,却同时被赋予了诗性与灵动。
现实的镜像就该是这副样子,否则世上就不该有作家存在。
没有作家存在的世界是断了笔尖的钢笔画出来的,生硬,凌厉,冰冷,死板,活在其间的人必无快乐可言。
彻底抛弃《百年孤独》是在阅读《佩德罗·巴勒莫》之后。
胡安·鲁尔福帮我夯实了一个犹疑未决的判断。
即,《百年孤独》并不是马尔克斯最杰出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与《迷宫中的将军》在对世事与人性的洞察上都超越了前者。
在他浩瀚的作品中,也许《百年孤独》最恰当的位置是广告,一则引领你阅读马尔克斯的超大篇幅软广。
不单是那个著名的开头,马尔克斯“抄袭”
乃师胡安·鲁尔福的还有很多,假如你是个精明的读者,你会发现奥雷利亚诺上校身上与强人佩德罗·巴勒莫的诸般相似之处,马孔多与科马拉细微之处的重叠,而百年家族被飓风抹掉,与半月庄的由盛及衰,最终荒凉到只有鬼魂游**其间,简直是一种结局的两种书写方式。
然而在对人类永恒的、绝无摆脱可能的孤独之描摹上,徒弟还是没能超越师父。
鲁尔福只用了两代人(确切地说是两代鬼魂)就精准呈现了这一情境,马尔克斯却用了七代(末代长出了猪尾巴)。
即便是试图把人类的愚蠢和不长记性多角度全方位曝光,三代也够了。
真的,他本没有必要写那么长。
假如马尔克斯能原谅一个晚生后辈的不敬,我就斗胆把他老人家称为“世界上最漂亮的模仿者”
(他有一个短篇小说名叫《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在这一点,他真的是前无古人,若干年后或有来者,但能不能拥有他那样既聪明又漂亮的“抄袭手段”
就很难讲了。
“模仿”
不中听,如果换种说法,马尔克斯拥有的,是宇宙第一等的学习能力与鲸一般的消化能力。
《百年孤独》源自胡安·鲁尔福,只是比《佩德罗·巴勒莫》取巧,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显示了他的聪明,或者干脆说“狡狯”
,他用内容的厚重与篇幅的宏大掩盖了未曾尽学鲁尔福精髓的事实,此后他也并未承认《百年孤独》是他最满意的作品。
马尔克斯更钟爱的“孩子”
,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迷宫中的将军》,以及《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在我个人读过的马尔克斯的全部作品中,《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上品。
在有关这本书的书评中,我曾写到——“当一个人年齿渐增,逐渐被生活的琐屑重重包裹并发现无法甩脱之后,就会惊诧于某位作家的敏锐和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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