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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霍乱》的妙处,就跟后来发现理查德·耶茨如出一辙——虽然两者文风迥异,但真的没有谁比他们更了解凡人了,二者对孤独的阐释殊途同归,“革命路”
居民的彷徨无地与“新忠诚号”
无休止的航行,只是发生地不同的同一种孤独。
而在《迷宫中的将军》里,孤独是以这样一幅情景浮现的——寒酸的舢板上,仆人何塞·帕拉西奥斯把主人收留的一条又脏又臭、周身生满疥疮的老狗牵来,让将军给它起名时,玻利瓦尔将军立即说:“玻利瓦尔。”
马尔克斯认为西班牙语当口语来讲是美妙的,但写在书里难免失之油滑,因此他少用对话。
但不得不用时,那些短促的对话精美、精致、精准,令人拜服。
还不得不提的,他写于拿诺奖之前的《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马尔克斯在这篇小说中最大限度地抛弃了诸位恩师,调动自己做记者多年训练出的惊人的还原能力,把圣地亚哥·纳赛尔一开始就置于一个必死的环境中,然后抱着肩膀看着自己的主人公一步步被推向死之绝境。
当时读这小说时越读越浑身发冷,那感觉就像看着一把匕首一毫米一毫米地送进一个无辜者的胸腔。
与之感觉类似的,还有他的一个很短的短篇,《我只想来这打个电话》,一个去跟丈夫会合的年轻女人,因为一个偶然被马尔克斯扔进疯人院,在所有的自证努力都失败后,如何一点一点接受这一命运。
到他垂暮之年,老年痴呆入驻他躯体的前期,一篇《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蒋方舟译名,高晓松译作《昔年种柳》)降生,偶然在网上读到,来自一位西班牙语学子的译笔。
感谢无名的你,让我读到了足以回味一辈子的句子——当那位九十岁的老嫖客走进洗手间后,看到了“放在椅子上的,以富家女孩的手法叠起来的穷苦孩子的衣服”
。
能神乎其技到如此锐利地指向人心,作为作家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已不可用“左右”
置喙,即使他跟独裁者亲密到一起吧嗒吧嗒抽雪茄也可以原谅了。
正如后世的人们多不再提博尔赫斯曾经从皮诺切特手里接过一枚十字勋章。
这些不那么魔幻的,没有鬼魂出没的小说反而是马尔克斯最好的作品,因为他不再尝试“取巧”
,床单就是床单,不复能载人;将军没本事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只不过是浸泡在浴缸中的一具衰朽松弛自怨自艾的躯体;无辜者死了就是死了,灵魂并未在家人眼前游**并不停地絮絮叨叨。
“写了东西让人看不懂,我不干这事。”
马尔克斯这么说的,也这么做了。
这些并不难懂的小说,才是使他更接近福克纳、海明威和卡夫卡的作品。
再细数下马尔克斯的老师。
毫无疑问,他的开蒙老师就是自己的外婆。
当他在巴黎读到《变形记》时,据说马尔克斯爆了粗口,随后拍着大腿慨叹:我外婆也是这么给我讲故事的!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这一次已载入世界文学史的慨叹很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许多作家最初都沉湎于所谓的文学技巧,却对老老实实的、散发着珍珠般光芒的叙事方式视而不见。
只有当他因为技穷而陷入苦闷之时,才重新发现“睡前故事”
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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