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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犹太文学 0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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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罗马和北欧的所有古老宗教,都臣服于基督教。

《旧约全书》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势:它是两个宗教的根源和躯干。

那两个宗教后来各自独立。

在《旧约全书》的结尾,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分道扬镳。

从那以后,他们尽管有相同的渊源,却互相为敌。

人类思想史真是一段神奇而有趣的历史,值得人深思。

至此,让我们给犹太文学写一段简单而不够全面的注释吧。

当基督教徒带着《新约全书》与犹太人走上不同的方向时,《新约全书》就成为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和补充;类似的,《律法书》成为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和补充。

《律法书》收集法律条文,加上了历代法学教士的注释。

据说,那些条文最早从摩西时代开始,口口相传下来,被正统犹太人奉为圣物,直至今天。

事实上,欧洲的犹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宗教和民族完整,与异教徒不断地斗争,因此执着于自己的传统律法,并且花费大量精力去研究和学习它。

《律法书》控制着一个兴旺民族的无数成员的生活,体现了他们当中最睿智的思想,因此,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典籍之一。

但是,由于犹太文化的孤立性,《律法书》对周边文化几乎没有影响,所以,非犹太教的读者可能从来没有读过它。

它的英译本有二十卷,相关的书籍简直可以填满一个大图书馆。

它的部分箴言可能已经在偶然间被传入异教的文学当中,常常会出现在一些涉及犹太角色的小说里。

《旧约全书》一共三十九篇,如果不计《撒母耳记》《列王纪》《历代志》,就是三十六篇。

至于为什么这几篇能被奉为《旧约全书》的正经,而其他某些篇章被视为不具权威性的次经,那是神学家和历史学家的问题。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朱迪斯的故事和《德训篇》里的智慧一样有趣,不论它们是否属于《圣经》正经。

公认的《旧约全书》可以分成三类:法律书、先知书以及像《路得记》和《约伯记》那样内容丰富多样的文集。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主题,可是,除了法律书《摩西五经》是前五篇,其他各篇的先后顺序与其类别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

举个例子,《路得记》排在《士师记》后面,《雅歌》排在《以赛亚书》之前。

它们的排列顺序与写成的顺序也不相符。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学者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不过,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个顺序和分类的问题大概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他们可以把每一篇都当作独立的故事,就像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狄更斯的小说一样。

况且,《圣经》本来就是许多作家共同创作的成果,是一个集合体,分别对待可能更合适。

其实《圣经》更现实的问题在于它的实体。

它常常会被集合成一卷出版,结果要么是厚重到难以捧在手里,要么是小巧到难以看清字体。

牛津大学出版社用印度纸(24)印刷的漂亮版本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而艾尔与斯伯迪斯伍德出版社则将它分成四卷出版,这一版本不论对双手还是双眼都是舒适的选择。

理查德·莫尔顿教授将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二十一卷,但也有合成一卷的版本。

原来的《圣经》给句子编码分节,使人读起来常常觉得别扭和零散,影响了圣经散文的庄严感。

莫尔顿将句子按照或紧或松的逻辑关系重新组合,这种改编对于传统读者来说无疑显得别扭而讨厌,但读起来确实流畅而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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