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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洋人,能说流利的洋话,同写出精美的洋文,恐怕还是两码事,这与国内一些中文教授也可能写不好一首中文诗歌或一篇中文小说,是同样的道理。
庞德的英文大概不算坏,他译过李白和白居易,译作《中国》在美国颇负盛名。
不过他的诗译不过是借唐诗二白的两挂长衫,大跳自己意象派踢踏舞和华尔兹,偶有目误,把两首拧成一首,不分大字小字,把题目引注之类统统译成诗行,們乎然排列下去,也朦跋奇诡得令美国读者不敢吱声。
太白乐天在天之灵,对自己名下这些洋字母密密麻麻;可有“走向了世界”
的欢欣和荣耀?
有些遗憾,是译者的译德或译才欠缺所致,这个问题还好解决。
两种语言之间天然和本质的差异,却是不那么好解决了。
英美人似乎天性好乐,对快乐情感体味得特别精微,有关的近义词随便一用就是二三十个,而且多有形态之差和程度之别,我在翻译时搜索枯肠,将“高兴”
、“愉快”
、“欢欣”
、“快活”
、“狂喜”
、“兴高采烈”
等等统统抵挡上去,还是感到寡不敌众薄力难支。
一个Lean,中文的同义词却显得富余俯身”
、“探身”
、“倾身”
、“趋身”
、“就过去”
、“凑过去”
、“靠过去”
……可以多制少细加勾勒变化多端。
灵敏的译者,碰到这种情况往往只能以长补短,整篇译完后用词量总和大体相当就算不错。
英语中常见的gentleman,一般译为“绅士”
、“先生”
、“男士”
;pricey,一般译为“隐私”
、“隐居”
、“私我”
。
但还是不恰切。
反过来说,某些中文词也很难在英语中找到完满的代用品。
朱光潜先生说过,“礼”
和“阴阳”
就不可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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