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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苦瓜,苦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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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尝苦瓜,是二十年前在江西南昌工作时。
我知道它苦。
它的名字直言不讳,一点也不想美化掩饰。
所以虽然我到南昌后多次在市场和餐桌上见到它,它那翠绿的色泽也够吸引人的,但我从来也没敢领教过它。
我还发现,无论是吃它还是烹饪它的人,也从不因其苦而嫌憎它篡改它,端到桌面上来的苦瓜,常常是单打一的“清炒”
,最多是象征性地搁几根肉丝,既无浓醋也不重糖,更未见过红通通地加了许多酱油之类染着品的——很显然,喜欢食用它的人们,并不以其苦为苦,反是以其苦为乐,所追求的,正是那分苦味。
对于如此公然宣称而又为公众所推崇其苦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不以为自找苦吃乃乐事乃美德的人,只能望而却步了。
初次问津苦瓜,在我实在是被动的事。
南昌是全国知名的几大“火炉”
之一。
我初到南昌的那年夏天,最高气温曾超过摄氏四十度。
那个年代的人们尚不知空调为何物,连电风扇都是奢侈品,于是连续十余日的四十度便造就了大批火炉中人的中暑、腹泻、高血压,还有便是最为普及化大众化的热痱子和疮疖。
我有幸只摊上最后那种,脑门和脖颈红红地布满小麻点,耳后则一左一右很对称地鼓起了大包,先是红而肿,再就有所糜烂,跟着便发起了高烧。
高烧和压不下高烧的大把大把药物烧走了我的全部食欲。
一位精通民间医术的邻居老太太闻讯而至了。
她摸摸我的额头,看看我的舌苔,又挤了挤我耳后的大疖子,当机立断地逼着我一天四顿喝她为我熬制的苦瓜汤。
“别瞧不起这个,”
她说,“顶多两天,你就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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