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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躲在暗处看他画画,偷走他的午餐,在他经过的路上洒肥皂水——她试图用充满孩子气的恶作剧引起他的注意。
她的最高理想由“做一个医生”
修正为“为这个丑胖子生个孩子”
。
18岁时她遭遇一场致命的车祸,她几乎被碾成了碎片——脊椎、锁骨、盆骨全断了。
一根钢管刺穿了她的盆腔,在余生的29年里,她先后做过30多次补救手术,并因此终生丧失生育能力。
久卧病榻,为打发时日,她开始画她的第一幅自画像。
那幅画像是酒红色调的,接近边缘的红,再走过一点就是深渊的黑,画面掠过一点暗金质的光,连带着画中人物的绝望感也变成暗金质地的,在绝处又滋生出一些希望的微光。
这幅自画像让我想起细江英公为三岛由纪夫拍的那张拈花微笑的照片,三岛长着那么一副有暴力倾向的脸孔,而他玩于掌中的那朵蔷薇花又是开到尽头的、非常疲倦的花瓣。
两者间的质感对比,让这张照片有一种悍然的痛感。
三岛后来将这幅照片命名为《蔷薇刑》,这个名字我想是暗喻着美的蒙难、美的不可抵达与无法信任。
弗里达的自画像和三岛的照片,对我而言,是一种共通的审美经验。
21岁时她重遇里维拉,两人的恋情迅速升温。
22岁,弗里达借了家中印第安女仆的一件背心,罩在她的西班牙洋装上,嫁给了这个年龄是她的两倍而体重是她三倍的男人。
这个男人结过两次婚,有三个孩子,是当时墨西哥最负盛名的画家。
她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华美的细节;而他,几乎覆盖了她生命的全部。
这种不均衡处处可见:他站在脚手架上画长达100多米的巨幅壁画,取材宽泛,从古阿兹特克文明史画到近代的墨西哥独立革命;她把画架悬在胸前,用幼细的貂毛笔,画了20年的自画像,画幅通常不超过1米。
但是他的风格还是渗透到她的画风中去了,她也开始用充满木质感的线条,大面积的、带有民间风格的原色。
作为新妇的那个弗里达是我最喜欢的。
她放下画笔,头上包着农妇的头巾,用整个上午的时间采买洗择,备了午饭,然后放在篮子里,上面盖着绣花手绢,手绢上绣着“我爱你”
,用绳子吊上去给在脚手架上工作的里维拉。
就像画画一样,她在生活中的视角也如此之窄,窄到只剩下他,她按他的喜好,扔掉了那些男装,改穿墨西哥农妇穿的色彩缤纷的大裙子——就像用性事示爱一样,服装其实也可以被视作朴素的身体语言。
新婚伊始,他就开始发生接连不断的外遇,他认为所谓婚姻忠实都是布尔乔亚的恶习,他一直说自己对性和外遇的态度“就像尿尿一样随意”
,对他来说,唯一一种可行的忠实就是绝对忠于自我。
他就像那个剪刀手爱德华,无法正常地示爱,她痛心疾首,又重拾画笔,把他画进了她的自画像。
在画中,他线条臃肿的脸静滞在她的脑海中,他是她玫瑰色的伤口,她用这些画为自己疗伤,直到它们结成大大小小的玫瑰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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